主題
:
奉勸各位,晚上沒事不要出門
瀏覽單個文章
Elmo拿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103
引用:
作者
FD3STYPER
我寧可被告, 去做筆錄, 被函送或是移送, 開偵查庭, 開庭, 當庭宣判我有罪都OK.
就是不要蹲著躺著被那些人渣打死, 然後對方深具悔意判七年, 但是我的妻小不知道怎麼過下去.
我的命比那些人渣有價值, 要殘廢也是他們殘廢.
推!!!!!!!!!!!!!!!!!
2013-06-03, 10:34 PM #
97
Elmo拿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Elmo拿
查詢Elmo拿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Elmo拿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