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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li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34
酒駕肇事不應視為過失,應該算蓄意,直接比照一般法律條文就可以懲處,
不知道一直改來改去要幹嘛,怎麼改還是比下面兩條輕.

刑法278條(重傷罪)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271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舊 2013-06-01, 04:19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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