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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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981年次
有
上個月微軟有個patch會造成死機
微軟這時的作用就是拿來當砲灰打
機器上了patch開不了機~~全部都是MS的錯
MS扛的責任就是安分的當個砲灰角色,根MS要求賠償??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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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MS要求賠償??免啦^^"
這句不太理解,假設台灣本土的大企業的伺服器電腦因為上了這個
官方的patch而開不了機而造成了某種程度的企業損失,不能跟台灣微軟
要求賠償嗎?如果假設在台灣真的有企業或公司(有買正版的那些單位)提出了金錢或人力物力的賠償要求,台灣微軟真的有賠過嗎?
還是說台灣微軟一開始的軟體授權合約和免責條款
已經用文字技巧繞過了某種程度的賠償或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