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RON GIANT
是這樣沒錯! 是期限40年 , 在這期間你隨時可提前償清;
真正的問題是在於:期限拉長了 分攤起來每個月可以繳更少 也就買得起更高價的房屋
這根本就是在拉抬房價 !唯一獲益的只有建商!
因為如果貸款人提前還完,銀行也不一定能多賺到利息;
而買屋貸款申請好的當下, 建商就可以拿到全額的房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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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邏輯不通, 如果你選擇密集繳十年貸款, 房價會變便宜嗎? (頂多省點利息)
消費者不是笨蛋, 總價還是一個考量的關鍵. 房價要靠自己作功課去鑑別, 一樣的房價,
若有更彈性的繳款期限, 你反而更有可能購入, 彈性是你自己選擇要不要用, 不是強迫.
若因此過度膨脹自己的能力, 那是自己判斷的問題, 不是去怪政策給更多寬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