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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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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引用:
作者j441985
另外提到,上一篇暴君版友提到的一個例子中,那樣法官判決的輕重著重點在哪?
以我的想法有時會覺得很多判決輕判,若其罪犯真的表現良好,還可以提早假釋
但判的太輕,事實上很多犯罪者都不把犯罪當成一回事,但又回到法律邏輯上的輕重拿捏
而刑罰的輕重與犯罪率的關係,我無法特別討論就是了。



法院有一套量刑因子量表標準,雖無法把全部的案件量化統一,但是至少大多數的案件量刑會參考這套標準。

而法院的標準是,一個刑罰為3至10年有期徒刑之罪,如果確定有罪,判三年,有需加重的事由,再往上疊加。

而鄉民的標準是,確定有罪,10年,然後看有沒有可憐之處,再酌量扣減。

所以想當然耳,我國法院的判刑標準,真的很難讓鄉民們滿意囉。
舊 2013-05-30, 12:41 AM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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