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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吾高中2生無照逆向撞貨車慘死 同學家屬嗆司機負責 原文網址: 醒吾高中2生無照逆向撞貨車慘死 同學家屬嗆司機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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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s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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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43
引用:
作者
z29112027
如果照惡蟲大這種說法標準(綠色字部份),那在網路上隨便Google一下恐龍法官這個詞(底下有舉例),就有一堆法官作出錯誤的判決和令常人傻眼的行為,請問這你又要做何解釋呢? 這些法官的作為跟你前面所述的(綠色字部份),跟鄉民比又有多好呢? 我看引進陪審制不是怕會讓臺灣司法休克,而是怕臺灣法官獨一無二的神聖判決權會被削弱吧
。
因恐龍法官的例子不少,在下就舉讓我印象很深刻的幾例出來講好了:
1.2010 法官莊珮君、王俊彥及楊國煜等三人以未違反女童意願,輕判性侵6歲女童的嫌犯3年2月,新聞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00825/32762724
)。
2.2010 法官邵燕玲、李伯道、孫增同、李英勇與施俊堯法官,以無法證明男子違反女童意願下進行性侵,更一審改判男子無罪,2011還被提名當大法官,新聞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
...
當一個法官做出"未違反女童意願"的判決時
你也許還可以說這法官天兵
當第二個法官甚至很多法官都做出"未違反女童意願"的判決時
就算你再不懂的法律,也該覺得奇怪、會想問為什麼?
這時候到底是"未違反意願"的法條不得不讓法官做出這樣的判決?
還是法官自己胡亂生一條"未違反意願"的法條出來判?
當很多判決都出現這樣的句子時
就表示這個法條是非常重要的依據原則
台灣的婦女團體跟法改團體要把強姦法案這樣改
改一改又怪法官這樣判?
就算是台灣有陪審團制度,你陪審團在做判決時
還是得依照這個爛法去做判決,有興趣的可以參考下列網址的一系列文章
順便不要在罵某些無辜的法官了...他們真的很衰
http://sirius1701a.pixnet.net/blog/post/2102101
2013-05-29, 10:06 PM #
192
has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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