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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2911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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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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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想說一句話,想讓人認同你所說的,臺灣目前的社會環境,不適合引進國外的陪審團制到臺灣的司法體系中,那就請你提出更有說服力的證據和說法來讓人信服,而不是簡單用幾句,臺灣的鄉民常識及邏輯觀念差、我怕臺灣鄉民會受新聞影響來下判斷這樣的話,來堵死鄉民的嘴,當然你如果覺得懶得打字、沒這個義務,更不想浪費腦筋,來讓鄉民們認同你的看法,那就當我沒說過這樣的話
舊 2013-05-29, 04:07 PM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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