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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 幫公司刊登找人來交接,職缺的『成就/樂趣』我怎麼都寫不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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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按照勞基法七天到十四天提出離職
公司要自己找人跟你交接
找人替補、教育訓練是公司的事情
與你無關
自己找主管機關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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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某間路邊電腦小店舖任職
離職
老闆說要交接細項 ( 學校、公司行號等等 )
我說當初也沒有人跟我交接阿
問你,你一問三不知,我自己摸索來的
我自己從零開始慢慢建構的
那為什麼我現在要交接細項 ?
而且那些很基本的東西啊,有點程度的花點時間就可以整理出頭緒
網路芳鄰、網路磁碟機,這種東西是要交接甚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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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9, 08:20 AM #
16
sd6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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