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d640801
*停權中*
 
sd6408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按照勞基法七天到十四天提出離職
公司要自己找人跟你交接


找人替補、教育訓練是公司的事情
與你無關


自己找主管機關問一下

============

之前在某間路邊電腦小店舖任職
離職
老闆說要交接細項 ( 學校、公司行號等等 )


我說當初也沒有人跟我交接阿
問你,你一問三不知,我自己摸索來的
我自己從零開始慢慢建構的
那為什麼我現在要交接細項 ?
而且那些很基本的東西啊,有點程度的花點時間就可以整理出頭緒


網路芳鄰、網路磁碟機,這種東西是要交接甚麼 ?
.
舊 2013-05-29, 08:20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d64080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