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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島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不一定喔
搞不好兇手其實是那顆亂跑的子彈

以下是鬼島法官切割式判案:
長官只是下令開槍讓船隻熄火,部下要瞄準哪邊開槍是他的自由
部下只是扣扳機,槍枝要不要射出子彈是它的自由,不爽可以卡彈的嘛
槍枝只是送出子彈,子彈會跑到啥地方是它的自由,射到人是子彈不長眼嘛,那麼多顆子彈怎麼偏偏就你去打到人?

所以結論是:兇手是那顆不長眼亂跑的子彈,結案
舊 2013-05-29, 01:37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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