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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 幫公司刊登找人來交接,職缺的『成就/樂趣』我怎麼都寫不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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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
f3346
按勞基法規定走就好了,還設定一個半月到兩個月這麼佛心喔
知不知道什麼叫做高薪回鍋?
如果不是破爛公司(連老闆都沒救的那種)或是一群不義之眾
就算沒什麼特別想法也不必把自己格調弄低
不過這世上好人不長命,用點手段的也大有人在,沒什麼對錯、全看自己原則
我是建議那兩欄打個面試詳談就好
但如果你要完全交接就注重技能勉強可以就行
若還要把公司人情世故跟他說、那就注定失敗一途
2013-05-28, 06:1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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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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