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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彥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991
引用:
作者EAC212
台灣是復稅制,
沒名目的稅叫作..『納稅是國民義務』...
有名目的稅..叫作『使用者付費』,
除了這二個大項目..
官猿還會鼓勵民眾多多捐款幫助弱勢團體,
這樣症腐就不必花太多錢在弱勢團體身上,
最高級的稅叫作公益稅...
以公益之名發行不計息行票券,所得營利自稱是用來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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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說到這.我怎麼忽然感覺到弱勢團體好像就是個賣點一樣了!!!



如果說『使用者付費』還說的過去

但台灣的稅問題出在『共同平均分攤』
也就是說使用多的人跟使用少的人都繳一樣的錢
導致財務出問題 再增稅或開徵其他名目的稅
富人通常是使用資源越多才會是富人 因為他們的事業大 需要的資源多
但大部份的受薪階級 哪會用到這麼大的資源???

所以歐美是盡量在課『使用者付費』 自然稅看起來很高
但在台灣是沒使用的人還是得照繳 名目就是『納稅是國民義務』的變相人頭稅
再來用『社會福利資金預算來源』來掩蓋

問題在於這公平嗎??? 台灣就是這樣淪為劫貧濟富的鬼島
舊 2013-05-27, 11:44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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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