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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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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EAC212
大家都知道..有錢人的車碰不得,
即使只是碰掉他一個漆,可能你賣了車都賠不起,
若你支持"無照者和有照者共同分攤肇事責任"。
舉一個中頭獎的例子,
如果今天你有駕照,騎著你的15年 125cc 路邊違規停車,只為了停下車來買個早餐,
結果好死不死,一個富3代無照駕駛開著剛牽出來賓利,失控打滑撞上來,
撞到你的125...
幹..掉漆了!!!!!!!!!!!!!!!!!左前葉子板一路劃到左後葉子板....
對方無照..可能有超速違規導致車輛失控打滑..
你只是停在路邊.. 紅線!!!
好吧..算你要負擔 1%責任賠他的鈑金銬漆...
至於你的125...因為太老舊..折舊殘餘價值剩不到5千塊!!!
這種案例有沒有可能發生?



那我有什麼時候說"違規肇事者不該處份"這一類的話了?
你可以再弱一點,
沒論點只剩下指控別人鬼打牆了..
你繼續砌磚吧


肇事主因是什麼意思你有沒有搞懂意義…
所謂的無照當主因、即代表有照者的違規不用接受應有的處罰
因為責任全變到無照者身上了

前後相互矛盾、不能自圓其說,自然是鬼打牆


至於你那個例子

法律是不能搞差別待遇、也就是要公平
有違規即有責任、都要以一致的計算標準處理

所謂的富三代之類的歧視用語、只是你自以為可以加強你言論的正當性
但是這種方式

因為這個例子對富三代充滿了歧視用語,而且看不到所謂公平標準何在
法規的基本精神即不能因人設事,連這種基本道理都不知道…唉
 
舊 2013-05-27, 09:29 PM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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