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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EAC212
您在本論串應該只能看到我是支持"無照駕駛人不得索賠以及獲得賠償",
應該沒看到我有說"違規肇事者不該處份",是吧?


引用:
作者EAC212
無照就不該上路,
不該出現而出現並且造成事故就是主因...

我個人支持這種判決.



請問這是鬼打牆嗎?

主因之所在、處份之所在∼
舊 2013-05-27, 09:11 PM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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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