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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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demon..
明知自己的見解根本在法院沒人用,還稱在法院有用的見解叫「有些人認為」
然後又直接放大絕叫:我才不管法官怎麼想、法規怎麼寫
除了講給自己爽外、根本對發生事故處理沒有任何助益
還在那邊沾沾自喜,只有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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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論點當然對事故沒助益,
因為我的論點和目前法律所主張的不同,不受法律、公權力支持。
那貌似你的論點對本串主題的事故處理是有助益了??
那就排除所有的如果..可能....假設.....
今天事故是真實血淋淋的教訓..
無照駕駛人逆向撞貨車,
請問你所主張的任何論點有沒有保障到今天當事人的任何一項權益了嗎?
造成駕駛人以及乘客的死亡,另外貨車遭受到不必要的損失..時間、以及車輛的受損,
甚至莫名其妙背上二條人命的心裡壓力......
也不必你負責,那你所主張的論點,在法律上有沒有保障到貨車駕駛人的損失 ?
還搬出法院說....講的很好聽..但事實上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不願意也無法嚇阻無照駕駛,
甚至轉移焦點"有照也可能違法"等等...
淡化無照駕駛的違規事實,
甚至以"合法謀殺"這種違背善良風俗的行為來做為論點主軸?
講的好像有刀有槍的人肯定會殺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