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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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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陸正案、蘇建和案和江國慶至最近的林益世案到其他大小案的表現
讓台灣司法界的表現屢屢讓人民很失望
但鼓勵人民動用私刑並不會讓結果更好
法官再無能,至少還是第三者,多數情況下沒有利害關係
再來法官也是人,法官的知識是有限的
如今社會各行各業的分工愈來愈細,愈來愈專業,社會的各階層文化也愈來愈多樣化
一個關在法院的法官,再怎麼用心去提升自已,終究也趕不上社會的腳步
許多大陸法系的國家,也開始注意到這套法系,已經不適合這種資訊爆炸的複雜社會了
司法是該獨立,但不應該獨裁
拿台灣最討厭的的國家之一韓國來說好
韓國在2008年後,就開始引進陪審制,並開始改革司法了
再過幾年,司法最先進的亞洲國家,不是日本就是韓國了
至於台灣呢? 就好比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繼續讓台灣人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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