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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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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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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人性就是..
如果無照駕駛人必需為事故負擔100%責任外加1年綠島拘役,
保證絕對不會有人敢再有無照駕駛..
因為現在有部份人士一直主張.
"有駕照也可能要負擔部份責任,甚至可能全責,
無照只是違規...』
所以才不能斷絕心存矯幸的無照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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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太一廂情願、你以為台灣那些死刑犯怎麼來的
所謂的人性、發生事故時
別人造成我的損失(我不爽的)、沒有最重只有更重
我造成別人的損失(我樂意的)、沒有最輕只有更輕
所以才要第三方來評斷損失價值
有照駕駛犯錯想尋求對方無照來免責、同樣是心存矯幸
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另外在法院上、你才是非主流的部份人士
我說的是實際情況,這一點你不要搞不清楚狀況
你那種主張沒有法官會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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