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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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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10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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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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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demon..
沒有什麼主動方、被動方、有照、無照
共通標準就是「事故中危險駕駛行為出現在誰身上、誰就要負責」

就拿 119 樓的例子來說,逆向闖紅燈者就是要負事故全責
法官不會管你雙方有照、無照、酒駕、無酒駕


但是 無照 跟 酒駕 不是本來就不該開車嗎? 那怎麼會有逆向闖紅燈的問題?


但今天如果是有駕照的人 你還逆向闖紅燈 那是不是就要看當時的現場狀況來判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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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5-27, 03:26 PM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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