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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EVO-IV
看似合理

可是無照本來就無權上路
如果無照者根本就不要上路、哪來的無照駕駛被撞的意外?

根據老外的法律標準、毒蘋果樹理論就是基礎
無照就是有毒的根、只要無照上路就是產出有毒的果
因此無照是禍根無誤、台灣的法律解釋到後面都幾乎成了「應注意、而為注意」


不用扯那麼多,有照跟無照發生事故,就是無照多一條罰款,而肇事責任另外算,不會因為
對方無照,而有照者酒駕或危險駕駛就無罪,台灣法規這樣定相當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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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舊 2013-05-27, 02:18 P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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