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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PO心得要被告毀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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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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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michaelweng
你既然都認為不涉及毀謗了,這篇的意思是要取暖嗎??
你要有私人停車場,要櫃台叫車的服務,要隨時清潔的服務,
不想受汙主限制在房間吃東西
你應該去飯店才對,不該住民宿
你當然有抱怨的權力,但多花點錢就不用踩雷了
住人家家裡就是得照人家的規定在走
所以我出去玩都寧可找飯店也不願找民宿
真的有些錢不能省
2013-05-27, 12:2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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