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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自殺變凶宅 阿姨、外公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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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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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2
法律面說不通了就開始說常識???
台灣才多大,光是結婚儀式就多少種規矩???
那些規矩在當地不也是常識?
但是如果不訂定法律去統一規範
如何確定結婚與否???
難不成要因為南北規矩不一樣
在台北結婚到了高雄就變成沒結婚???
引用:
作者
Earstorm-2
橘色部分同意, 列上去後簽字就代表認可這份責任.
從頭到尾就沒說阿姨不用負責, 只是負責的項目是什麼.
再者, 不要繼續提未成年了, 那沒意義(只是耍嘴皮子).
且不論幾歲, 都搬出去獨立了不是嗎? 難道只是笑話?
所有人都要為自己負責!
不承認這一點就不是一個負責任的人.
法律之外還有常識, 麻煩要用大腦思考怎麼去判斷事情.
不是開口閉口什麼規定法律, 這有效, 台灣早就和諧了.
2013-05-26, 11:4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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