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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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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傳說
你的意思是父母只負責生,不負責教?
難怪現在一堆恐龍家長...


頭腦簡單(或懶得思考)的最佳例證, 懶得解釋了.

阿姨的罪行是違約, 該補的租金要補, 房子有壞的地方要復原.

至於房子的潛在價值, 說真的這跟承租者有什麼關係?

當初合約涵蓋的部分就是要處理的部分, 不然合約是簽好玩的?

除了搞個人或搞比你弱勢的對象, 合約可以這樣子追加?

有沒有膽去告附近的廟宇? 附近的電塔? 以損害房子價值來告.
舊 2013-05-26, 01:06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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