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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自殺變凶宅 阿姨、外公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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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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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引用:
作者
Earstorm-2
未成年又如何? 都離家住了還以未成年來看待? 不在身邊要怎麼管? 想一想吧.
純粹講我的觀念, 所有人都要為自己負責, 不論年齡性別身分.
有人要幫忙負擔無所謂, 沒人要一起承擔也好幫一些人早點認清這個世界.
譬如路上騎車的學生, 譬如在販賣店裡吵鬧的婦人, 譬如不看路的老人.
犯了錯的人, 死也不能洗清, 只是不能處罰而以, 這才是正確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法律可以直接廢除未成年這種東西了
2013-05-25, 11:2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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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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