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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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傲世笑紅塵
壓價錢是談判的技巧...
只是拿剛好有死過人來談...
而且,我又不一定買啊...
逆向出高價不代表打破迷思,
只代表我要當盤子嗎...
我前幾段有說過了,
要賠...但是不是依照市價的差價來全數賠償...
而且出租人是比較優勢的一方,
風險當然要算到他頭上去...
(有人自殺或他殺算是天災吧...)
而不是把這個轉嫁到承租人的親戚上去...
那就很倒楣了...
其餘參照我前面說的理由啦...
總之,我不是在講法律或是公平正義,
如果人人都可以自有房子,
那也不會有這個事情發生,
所以我簡單的說,
你有錢、你有房子,
你要出租出去你就在某些時候吃虧啊...
我的想法是為什麼還要照顧到你...
不然你可以不要做這生意嘛...
大概就這樣了,
曾是租屋一族...所以單純抒發而已,
不能接受的人請略過...
再回應下去也是鬼打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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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有才
房客放火燒房子算不算房東的責任?
你東西借我,我摔壞算你的責任?
等你願意用非凶宅的市價來買凶宅的時候
我們再來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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