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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笑紅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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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引用:
作者lompt
可見你認為凶宅可以壓價
這就是問題了
除非你願意出更高價來逆向打破迷思


壓價錢是談判的技巧...
只是拿剛好有死過人來談...
而且,我又不一定買啊...

逆向出高價不代表打破迷思,
只代表我要當盤子嗎...

引用:
作者左非
你也覺得死過人可壓價,那為啥又認為不用賠?
不是很矛盾。


我前幾段有說過了,
要賠...但是不是依照市價的差價來全數賠償...
而且出租人是比較優勢的一方,
風險當然要算到他頭上去...
(有人自殺或他殺算是天災吧...)
而不是把這個轉嫁到承租人的親戚上去...
那就很倒楣了...
其餘參照我前面說的理由啦...

總之,我不是在講法律或是公平正義,
如果人人都可以自有房子,
那也不會有這個事情發生,
所以我簡單的說,
你有錢、你有房子,
你要出租出去你就在某些時候吃虧啊...
我的想法是為什麼還要照顧到你...
不然你可以不要做這生意嘛...

大概就這樣了,
曾是租屋一族...所以單純抒發而已,
不能接受的人請略過...
再回應下去也是鬼打牆而已...
 
舊 2013-05-24, 08:15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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