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rsenelopin
這是社會價值觀的問題...不是幹時代或是罵法院就能解決的.....
誰願意自己的房子莫名其妙死個陌生人?.....
撇開靈異的因素不談....死人造成的衛生問題,對於屋主造成的心理傷害......
難道是區區幾萬塊就能解決的嗎?........
這個死人對房價造成了實際的影響....難道不用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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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出在死人對房價造成了實際的影響,這件事是不合理的,法院本來就不應為這種不合條理的事背書。
人治社會跟法治社會光看這點就了然於胸
還有一件事,就是死者他外公跟阿姨哪能預期他姪子會去自殺,要是能察覺會讓他就這樣去死嗎?早就用盡各種方法去阻止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