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arksnow
怎麼今天看到報紙上登的廣 告,把這定調叫疏失,
寫說是"千慮仍然會有一疏”???
如果說是原料廠商給他過期貨,用疏失還比較講得通,
可是這不是自己搞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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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疏失呀....
可以室溫保存自己用冷藏,導致成本過高,疏失一
不管你怎麼保存,過期會是民眾觀感不好,疏失二
保存期限也是廠商訂的,怎麼沒人想想你吃的遠洋魚冰了幾個月才來...
又或者看看家裡冰箱裡有沒有冰好久已經過期或甚至本沒期限的東西....
我一直在想期限這種東西到底該怎麼算....
咖啡豆即期了,趕快磨成粉....保存期限又延長?
磨成粉後又即期了,趕快沖泡包裝,他媽的期限又延長了???
同樣一條魚,室溫只能放3~6小時,冷藏只能冰3天,冷凍可以冰1個月,去鰓內臟+超低溫冷凍可以放6~8月,那這條魚的保存期限到底是?
廠商標示常溫可以放這麼久,那我冷藏冷凍液態氮也要照他的方式處理嗎???
比起統一之恥,我覺得義美這次只是有瑕疵,觀感不佳罷了....
一家好幾種食物吃了會致癌GG變小,另一家會有甚麼事發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