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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影片,條子約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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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m 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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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26
引用:
作者
chenyuan
請問一下,像發生車禍,地檢署開庭傳喚被告、原告,那一種是不是也可以不用去?
因為我有聽過有人被傳沒在去的,讓檢座在那邊等。
刑事訴訟法第75條:「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
2013-05-23, 09:25 AM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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