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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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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衛生局已啟動澱粉類原料廠商稽查作業【發布日期:2013-05-14】:食品組
食品藥物管理局今日表示,針對違法使用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案,各縣市衛生局已啟動針對所轄澱粉原料廠商進行強力稽查,預計於一週內完成。對於已涉案產品之流向,亦將持續追蹤,以確保民眾之飲食安全。

為遏止食品添加物違規使用之情事一再發生,行政院衛生署提具之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已強化食品添加物管理制度,刻正由立法院審理中。本案違規使用未核准之化製澱粉,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之規定,可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違規產品依法應沒入銷毀;惟如經評估相關產品足以造成人體健康危害者,則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辦理,可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食品藥物管理局亦會對是否加重食管法第12條之罰則進行研議,以加重業者之責任。




衛生局已令義美食品公司下架回收使用過期原料製造之小泡芙系列產品。【發布日期:2013-05-21】:食品組
食品藥物管理局今(21)日表示,針對義美食品公司龍潭廠使用過期原料製造義美小泡芙系列產品案,所轄衛生局已於102年5月20日至該廠進行稽查,經查係一批逾有效日期之大豆分離蛋白於去年7至8月間用於生產泡芙系列產品,另所轄衛生局已啟動追蹤調查機制,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規定,涉案小泡芙全系列產品均需下架回收並沒入銷毀,並依第33條裁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重申,食品業者所販售之各項食品應符合衛生署所訂定之各項食品衛生標準及食品衛生相關法規,並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不應心存僥倖心態,該局持續進行各項衛生管理與督導衛生局稽查,以保障國人飲食健康安全。

資料來源:官方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15萬好多喔 嚇死人 22K勞工要七個月薪水

毒澱粉 都還沒查完畢。如果像天龍國附屬地說法
為何 又出現這樣的新聞呢?!

毒澱粉案 衛署擬設受害特別門診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id=425603&id=1
感覺巴 一掌 給地方

520後真是風不停 浪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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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舊 2013-05-22, 01:32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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