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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次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9
當事人跟聽說有何衝突?
翻譯蒟蒻:第一手聽到的消息??
警察如果真的有心,把案發前後附近監視器調出來,就不信找不到誰說的??
如果驗證出來是鬼說的,那麼店家不知道能不能胡謅說董小姐造謠,導致生意變差,要求賠償?
不過我猜董小姐就算被告,也絕對能全身而退
可以參考某名嘴當時也是把某事情講得好像真的一樣
最後一句"火車站聽來的",安全下莊
連時任元首的消息都能亂掰,一個可能不存在的菲律賓人,有何不可?
這就是法律,很公平
舊 2013-05-21, 11:52 PM #5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1981年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