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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三星未上市手機照片 工程師遭求償4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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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pp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35
引用:
作者
OscarShih
這新聞只有提到工程師外流不該流的東西
有提到防弊措施嗎, 你怎麼知道防弊措施沒做, 新聞又有提到員工也要為了防弊措施負責嗎?
洩密就是洩密, 基本上幾乎所有科技公司都有這樣子的保密條款
這基本是常識了, 這員工會不知道?
是有些東西我們看到的不一樣嗎? 再引一次言
引用:
作者
tony023
台灣三星去年委託耕興公司新竹實驗室,測試當時還未上市的Galaxy S III原型機,洪姓工程師將手機拍照上傳臉書,不但被革職還被判刑半年,但事情仍未了,耕興以他洩密造成商譽、營運受損,求償四億一千三百餘萬元。
卅二歲的洪日前到新竹地院出庭時懊悔地說,當初基於好奇,將手機外觀等四張照片上傳,並非故意侵權,沒想到事情鬧那麼大,「現在不知道該怎麼收拾。」大學畢業的洪有過一段婚姻,目前獨力扶養四歲兒子;離職後白天在友人車行打工,晚間到國道交流附近當果菜搬運工,月收入二萬餘元,四億多元怎麼賠?他說:「想都不敢想!」耕興公司說,洪是專業審驗人員,去年八月到職時,曾簽署保密切結,任職期間及離職後對公司及客戶資料都須保密。洪私自偷拍傳上網,違反保密義務。
公司表示,手機照片外流,引起三星不滿撤單,耕興除營業損失,未來還可能遭受鉅額求償,商譽損失更難以估計,去年四月事件爆發至十二月底,營收短少一億二百多萬。
事後公司為改善辦公室及實驗室保密及監控設施,投入三百多萬,添購無照相功能手機給員工,總計公司因這事件所受損害達二億零六百餘萬
,「未來不知要投入多少時間、人力,才能回復信譽」,因此加計一倍求償。
2013-05-20, 11:4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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