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eiken
各位好,想請教自然人憑證退稅問題
剛剛用自然人憑證繳所得稅
第一次申報結束上傳用線上活簿扣除
然後接下來發現有個可以報扶養漏掉申報
進行第二次線上繳稅服務
前後大概可以少繳5000元
但是第一次申報用郵局活簿線上扣除
插入郵局晶片卡發現已經把我扣掉第一次的費用
那第二次的差額5000元要怎麼處理??
到時6/1會自動補回來嗎?
還是要自己去人工領回來?
PS:發現真的線上作業系統有夠蠢
為何不等5/31結束的時候,統一用最後申報的資料扣除...
幹麼馬上就線上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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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從頭到尾主導權都在您手上啊,要不要撫養、要什麼方式繳、要馬上申報還是先存檔下次再完成,當然也可以印出來自己拿單子去繳。
不過線上申報完成後要再更改,應該只能撥電話請國稅局幫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