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封真大地
*停權中*
 
封真大地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那黑就在那
文章: 365
引用:
作者pompom
哪一家筆電代理商 這麼嚴格

通常貨到客戶手裡,先核對相關資料 並檢查。如發現有問題 無法聯繫到客服,也要試著聯繫商品 總公司反應
並趕快存證,如有緊急必要請將相關資料 寄到地方主管機關。日後爭議 才站的住。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不過劣者 通常退貨都是一退一近。P購 客服說不可能 但是物流那邊跟民眾早...


  原post沒貼被刮傷的照片前,這種話我不覺得說的太滿是好事。

  如果原post站的住腳,就去找消保官吧。

  畢竟消保法19條如果在民法259條抵觸之下,消保法19條的效力是否存在也是個問題。
舊 2013-05-16, 05:32 A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封真大地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