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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69
網購 不是什麼商品都適合。比較有爭議的東西。
我也常常退貨,理由:商品有灰層..(先拍照)

硬碟我也退過。買來格式化 安裝完畢就亮燈
當然先打電話知會一下客戶服務中心,這怎麼舉證 我說商品包裝不符合原場的標準,引用WD RMA 包裝標準。不過我不是買WD的


哪一家筆電代理商 這麼嚴格

通常貨到客戶手裡,先核對相關資料 並檢查。如發現有問題 無法聯繫到客服,也要試著聯繫商品 總公司反應
並趕快存證,如有緊急必要請將相關資料 寄到地方主管機關。日後爭議 才站的住。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不過劣者 通常退貨都是一退一近。P購 客服說不可能 但是物流那邊跟民眾早就有共識。他們也不想跑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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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舊 2013-05-16, 12:35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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