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左非
*停權中*
 
左非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引用:
作者海豹
之前親眼目睹的實例

公司徵了一個駐外地的主管,後來做事方式與老闆不合
提出離職要求,老闆當然是希望他能幫忙做到例如說15號
(因為外地其它都是小兵,沒有將)
主管也就答應了,結果上面趕緊找其它人要飛去替補
確認有人會去替之後,總經理要"會計"去趕人(董仔跟總仔都不在這外地)
要這主管14號就可以走了
要你的時候沒你不行,不要的時候礙眼至極
連多留一天都受不了呢....

在離職日提前開除。
這樣應該算資遺吧?
舊 2013-05-15, 01:05 PM #4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左非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