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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不留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
其實不用想太多

我跟某家公司談要離職,可以幫忙到月底,

可是對方馬上要求當天走人

我在另家公司也親眼看到某群同事,早上九點多還在茶水間哈拉,

回座位上后,打開電腦收信一票人開始騷動,11點左右就完成手續離開

連這群人的主管,都是當天早上同時才知曉,








尊重這件事情,是公司要求你要尊重公司,要給公司找替代人員的時間


但是,如果公司不需要找替代人員,或者已經找到了,公司就不用尊重你






國外主管昨晚半夜下達的20%資遣指令,早上九點人資收到信件,
列出20%人事資遣名單(平時都有準備,平常主管們早就提報下屬優先資遣名單順序)
發信給相關人員,要她們滾蛋

這其中有人昨晚才拼到深夜,有人剛驗收完一個專案還在海外度假
舊 2013-05-15, 11:41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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