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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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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很多人都激動了, 其實也沒人說開車撞人是允許的行為, 不是嗎? 我打個比方好了.

有一隻狗關在籠子裡, 路過的生物裡面有一隻貓知道籠子的作用, 所以在前面灑尿等挑釁.

結果可以有好幾個:

1. 狗很淡定. (如面對菲律賓, 如面總統面對學者小孬孬的發言當作修行)

2. 狗很生氣但了解現實(籠子內). (絕大多數情況是就是這樣, 無可奈何)

3. 狗爆衝但籠子很堅固. (這個現實中不多, 所謂法治都是事後才發揮作用)

4. 狗爆衝後居然撞開籠子門衝出去. (... 這段我不知所云~ )

以上應該很好辨認狗是被挑釁者, 貓是挑釁者, 籠子是法規的比喻吧?

好, 那請問如果狗殺貓後被制裁, 那還是要去同情那隻貓? 助長這種風氣?

老實說, 換個更堅固的籠子後很可能貓咪們會更囂張, 進而失去平衡.

到時候問問各位自認為很正義的大老爺們, 你們要怎麼改善這個問題?

***

我之前的觀點只不過是表達不同情貓.

意思是不掩蓋狗殺貓的事實, 但也絕對要正視貓挑釁狗這個動作.

不能夠只看狗殺貓的過錯是大於貓挑釁狗, 錯沒有大小之分.

狗殺貓要起訴, 然而貓的違規動作也要記錄在案.

難度在於怎麼處理能夠達到警惕狗也警惕貓, 未來別發生這種情況.

你只裁決那隻狗, 未來行為惡劣的貓一定會越來越多.

怎麼辦?

其實用籠子不貼切, 法治不是有形的東西, 而是無形的枷鎖.

意思是說每個人當下都能選擇要不要去守法.

這點是非常重要的, 人們彼此相處時更要瞭解這個差異.

當您在認為對方要顧慮做什麼事情的後果時要先想到現實情況.

他/她並不是實質上被綁住, 當下還是有選擇權的, 能動手的.

... 台灣我個人認為是有點太嘴皮功夫了, 對菲律賓也一樣.

太講這套, 對方如果不在乎, 那.. 自求多福吧.

純法治, 不會有尊重, 純人治會很亂, 這中間拿捏很重要.
舊 2013-05-14, 06:43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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