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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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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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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sinyic2
對勇士3A目前7局82球,6安3K0BB,失3分
滾飛比是17:2
實在不知道還需要證明甚麼?

又來腦補一下

證明某一年很屌的要小王罰款拒簽合約

460 自砍 430

之後又不知說了什麼又得罪他,讓總管說:律師費都付了就走一趟仲裁庭吧

以至於小王成為自 2000年 Mo 之後唯一走上仲裁庭的洋基選手

那應該就讓大總管很不爽了

結果付了 400W 後受傷... ERA 20 對球隊沒貢獻後就更不爽了

結論:選對經紀公司很重要
舊 2013-05-12, 09:15 AM #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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