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eraphicsid
1.對於動保團體的行為是否該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這點我有存疑,另外這些所謂的“群眾”有多少是動保人士亦或者是看熱鬧的鄉民?所謂的“發起”又是怎樣的定義?是不是太模糊了點。
2.這點我同意。
3.以社群網站上面得到的相關訊息稱為“新聞”這點的確是我的不對,這點跟媒體架構的認知有關,我跟您道歉。但也的確有許多義工有透露且抱怨棄養人的特徵等等,但並沒有廣大迴響。您也寫了
“這些人肉搜索者的興趣,我上面不是就舉例過了
虐狗或打狗或被車撞,或有悲慘故事背景之類的
通常就是這些會人肉搜索”
是不是因為社會大眾的普遍價值觀也是如此,才造成這樣的風氣呢?
另外,我同意台灣大部份的飼主不盡責,全面強制植入晶片這個最該做的事情遭遇到相當大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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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比較沒在逛相關非死不可,不過我印象中貓狗受傷或是慘叫類的都多多少少有人會去追,像之前就有一位天才把獼猴用火去毛處理後來吃(據供稱是撿到獼猴屍體),最開始也是其鄰居以為在虐狗、燒狗,中間介入的環節我並不清楚不過最後有上新聞。註:吃獼猴很危險(病原菌,靈長類共通疾病之類的)請勿嘗試並且是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