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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tfeedwild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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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2
文章: 25
引用:
作者weirock
我是說那標題~讓我覺得故意形容的院方得理不饒人...


我也覺得那標題該說不愧是記者嗎,認錯跟仍要告擺在一起就很奇怪,中間至少還差一個接不接受的環節吧。
舊 2013-05-10, 09:02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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