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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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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6
引用:
作者masao.tw
整件事的重點就是在於「證據」,任一方有證據可以證明自己對,那就贏了,有任何不服就上法院,由法官裁定,其他人說了都不算數。

看文章要看清楚,金管會不也早已指出重點了嗎。

議論事情要客觀,不是一看到客戶跟銀行起糾紛就一定是客戶對。

有證據能證明才是正確的,如果銀行提出的證據不夠明確,那就只能上法院,如此而已。


兩造互持己見,請問你憑什麼說誰對誰錯?真正存入的金額你又怎確定?

難不成行員一時疏忽就要自認倒楣賠這麼多錢?人家也是辛苦賺錢的。
該是誰的就是誰的。

...問題在於國泰世華提不出證據
自行將他認為多的錢匯出
法官能判決那筆十萬塊是誰的
就算銀行真的舉證證明民眾只有存42萬 法官也判銀行勝訴
可銀行光是取回款項的處理程序大概就玩完了
別人欠錢不還是一回事 你直接上他家打劫把錢拿回來又是一回事
舊 2013-05-10, 08:11 P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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