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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無所求,發動惩菲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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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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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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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櫓轒轀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闉,又三月而後已。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
嗯∼∼小說看太多了嗎?我們有打不勝的理由嗎?那之後呢?
我是說在菲國的華人,忘了印尼的前例嗎?
穿鞋的去打沒鞋子穿的,有利益嗎?
2013-05-10, 06:4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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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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