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_akemi
很不幸的,實際情形就是如此,鬼島呆丸本來就沒有比較高尚。
這就跟法令解釋一樣
有的是限制不能做的,所以其他就都可以。
有的是反過來,只規定可以做的其他都不行。
因此,在案件中丟失手機的小朋友不管他炫富、嘲諷貧窮都不違法?
就像全校其他師生不偷不搶,憑什麼全數當作嫌疑犯?
同一個道理不能兩頭適用?
這就是輿論為什麼是指向受害人與其囂張跋扈的家長。
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所以說鬼島呆丸的人文素養低落,特殊族群的人愛炫燿、羞辱不同族群以顯示自己不同。
而這時就會有句大家很熟悉的名言:「法律只保護懂法的人。」
換個說法是「法律只保護有錢的人。」
但若要論法治就不該對自己有利時依法,實際上有困難時就要搞關係、搞特權...
因此找出竊盜之人是警務人員的職責,犯了法就該接受懲罰...
如果公權力不彰,鄉民也沒有權力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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