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istocrat
台灣也可以辯稱菲律賓開火是宣戰行為(事實上就是),然後正式出兵攻打菲律賓,
菲律賓那殘弱的經濟及軍事力量三兩下就瓦解了,
菲開火宣戰在先,台出兵反擊在後,同時要求菲的宗主國美國給台個交代,
美菲雖有共同防禦條約,但台美間也有台灣關係法(雖然僅是美方的國內法),
台灣可以盡可能利用台灣關係法的模糊地帶,
一面義正嚴詞的出兵攻打菲律賓,一面讓美方知道"你養的狗咬了我,你必須給個交代",
否則菲必滅國,
如果有必要,台還可以把老共也拉進來(雖然老共不見得會中計),
看到台往老共那靠過去,看美方挺不挺台,
台政府如果這麼做,
一方面贏得台民心(經濟不行,至少贏得國際尊嚴),一面向國際宣告:老子很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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