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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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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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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30
引用:
作者masao.tw
那反過來想,如果你交給行員100萬,結果你自己存款單寫成100元,事後行員只幫你存摺存入100元,你會就此算了嗎?

我發現很多人都是僅挑對自己有利的一方去看事情

到底懂不懂簽名蓋章的意義?
若自己存單的確這樣寫,又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拿100萬,當然算了。

不然要跟某行一樣,然後自己出錯後,在到金庫搶拿99萬9千9百元到自己戶頭嗎?
 
舊 2013-05-10, 12:18 P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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