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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炸!銀行臨櫃存52萬 一通電話變4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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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RoyQ
填寫提款單是"我要領錢"的意思表示,領收簽名是"我拿到錢了"的意思表示...照你的邏輯,我先簽領收確認的名了行員卻不給我錢或金額有短少,我吞下去?
你站在你的立場想,行員站在他的立場想,雙分都怕對方不履行義務,你認為你自己沒錯,同樣地行員這樣的做法也沒錯,你又怎可說對方錯呢?
拿你的話來說,我也可以說:行員給你錢,你不簽名,難道要行員自己吞下去?
一般公司內部發放東西也是先簽名才給東西,大概閣下是天生嬌貴,可以先領物再簽名,所以覺得不適應吧。
2013-05-10, 09:34 AM #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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