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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引用:
作者weirock

還是BOT給民間單位經營

如果是BOT給民間單位經營...我只能...


應該跟那個無線 ..一樣 BO 給廠商

市政府收權利金 ..盈虧廠商自負

不過那種施工法....在台北繁忙的交通..尤其公車碾過..
很快就斷線,再加上道路品質一下雨就 漏餡

不過 北市有全台最聰明的公務人員 一定會想出辦法解決
最後跟第四台一樣走水溝 ...
舊 2013-05-09, 02:29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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