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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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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雖然我覺的APPLE有許多蠻好用的產品

但不需要把賈伯斯或比爾給神化

IT產業的發展,是有一個創始者,加上許多人貢獻,不是「某個人」的貢獻

現在很多人都還以為圖形化介面不是微軟發明就是APPLE發明

但其實是MS跟APPLE去偷全錄的點子


這也表示了創意不代表賺錢,錢是錢,創意是創意,最有創意的人往往賺不了多少錢

賺最多錢的往往是偷來的點子、壓榨別人的辛苦錢

APPLE或MS裡面最有創意的人絕對不可能是比爾或賈伯斯

而是底下一群的工程師

IT業的光景就是一這大群人默默無聞地辛苦耕耘的結果

但是"有遠見"的企業家會把眾人的智慧拿去商業化

再出自傳說「我有創意,所以我才能賺大錢!」

但真相是 「我讓別人拼命提供創意給我,所以我才能賺最多錢」
 
舊 2013-05-08, 07:46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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