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引用:
作者SMiLEAhPaiN
1.炫富的大有人在 小S在電視上炫耀她住帝寶
你就可以去放火燒他們家嗎?

你可以討厭炫富的人而不跟他為伍
炫富並不違法 但是你破壞他人的東西就是違法

2.東西放在哪是他的自由
只要不是你的東西就是不該動、不該拿

這不是最基本的道理嗎?

我想比較有爭議的是比例原則的問題

究竟一隻頂多2萬元的手機,值不值的花費警力去追兇呢?

如果今天是有人看那小朋友不爽,用的手段卻是在食物中下毒,那別說查指紋了,驗DNA都OK吧
舊 2013-05-06, 07:45 PM #6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暴君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