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p004697
我最不喜歡這種工安。
今天若是現場的工人熟悉法規的話,他們還用得著辛辛苦苦的在現場工作嗎?
今天懂法規的人拿著洋洋灑灑的法規,守則去挑現場毛病,
當然缺失開一堆,缺點也記一堆。
我認同的做法是立即改善比開缺失單更重要。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不喜歡這些規範,標準。
因為偏文書作業,而無法直接及立即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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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要搞清楚一件事:公安用什麼資格指揮勞工改善?
他是勞工的主管?雇主嗎?還是這些勞工領這個工安發的薪水?
再者、一個不會開單的好好工安…絕對沒有人會鳥他(人性就是這麼賤)
如果有過失永遠都不開單、等到出事
請問工安要拿什麼證明說他有確實督導?幫雇主企業減輕其責任
法律規定所有勞安記錄都要白紙黑字、有圖有真相,從沒有口頭改善這一回事
如果拿不出來、那這個工安絕對失職…
每個人坐什麼位子就該做好什麼工作
世界上哪有監督的人、要幫被監督人的缺失著想的道理

如果一個監督者會做到被被監督者喜歡
這個監督者絕對沒有做好他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