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p004697
2.勞工違反SOP而發生職災時,雇主視情況仍有相關責任。
像Earstorm-2兄幫員工買安全鞋,也責令該名員工需著安全鞋,但該員工仍然不穿,若Earstorm-2為領班或是單位主管,應要求該員工著用安全鞋,若不穿的話,可以要求該員工不得在現場從事作業。而非口頭上警告。因為現場負責人有權力去管理現場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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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得看仔細一點,我並沒有說 Earstorm-2 會無責
我只說所需負的責任會和完全沒做的雇主不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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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該員工在你的監視之外時、沒有規定穿安全鞋被砸爛腳掌
相對完全沒有要求穿安全鞋、配給安全鞋的雇主
你應該負的責任、
絕對不會和沒要求的雇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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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責任多寡要看這名勞工白目的程度
要是到每次都 Earstorm-2 兄出現前穿、走後又脫掉這種白目逆天程度
而且 Earstorm-2 兄還有對此人違規書面告誡保證的記錄
那即 Earstorm-2 兄的責任就有機會降到非常非常低的程度
還有和老闆嗆不是問題,而是嗆完有沒有給資源才是問題
而且我講的東西也沒有一樣是事後減輕雇主責任吧